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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陈**
信件编码:
YLQZX170517GQTT
来信时间:
2017-05-1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办理暂住证的困境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是西农大毕业生,毕业后再次来杨凌准备考研。为了方便出行和办事,需要在杨凌办暂住证。办理暂住证本人都需要提供那些个人资料?现李台派出所要求我填写下列表,1.“陕西省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2.“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3.“单位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4.“陕西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5.“陕西省居住证申请表”6.“租房合同” 。  这些表如表1,表2、房东拒绝填写这些包含他私人信息(包括房东的相片、身份证复印件、详细住址等相关信息)的表。   为了办理暂住证,我前后去李台派出所三次,每个服务人员要求我填写的资料都不同,我不知道怎么办了!现求助于杨凌区政府。n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5-22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经了解,李台派出所民警电话与您取得联系,您已办理了居住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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