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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何**
信件编码:
YLQZX170520YY82
来信时间:
2017-05-2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杨陵最低工资标准现在到底是多少
信件内容:
杨陵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不是按照省上的文件执行,从5月1号开始执行1680元的标准,如果单位没有执行该如何???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5-23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转区人社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自2017年5月1日起,杨凌示范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8元/小时。如所在的工作岗位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可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区劳动监察大队地址: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大楼4楼;联系电话:029-8701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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