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17-05-09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投诉的问题已转区环保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陕西石羊集团农牧有限公司杨凌分公司于2002年建成投入试生产,2016年4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二类区标准。您反映的噪声主要为企业生产过程中蒸汽排气管震动发出的声音,饲料味为生产过程中在原料中添加酶、酒精糟、鱼粉等添加剂以及原料发酵和膨化导致异味产生。
接到您投诉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要求该企业,一是加强设备维护,积极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强度,减少空气污染,严格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并调整生产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二是责成该企业停止添加易产生异味的酶制品添加剂和膨化饲料的生产,同时要求在原料采购中购买质量较好不易产生异味的酒精糟、鱼粉等添加剂,并对添加剂密封存放。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对周围居民正常生活无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