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市政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2016年8月以来,区市政局联合相关部门,通过报刊媒体、城区主要交通十字电子屏、政府官方网站、纸质公告等信息传播媒介对康乐路实施严管一条街事项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在康乐路沿线设置了车辆禁停标示禁止车辆违规停放。
针对您提出的锁车轮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针对您反映的城管胡乱执法问题,按照杨陵区政府安排部署,从2016年8月15日起,由示范区交警队和区市政局对违法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停放的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针对您提出的画有停车线的车位不能停车问题,区市政局已就之前规划的停车线进行了有效处理,但考虑到彻底清理停车线将造成路面破损,致使目前仍有残留的停车线痕迹,对大家造成的误解深表歉意。市政局将就此问题及时采取根治措施,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今后,区市政局将不断加强执法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确保其科学执法、文明执法,树立市政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为营造安定和谐魅力杨陵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