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16-12-26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教育局办理,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会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和李台街道办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事件调查情况
经调查,为邰城小学提供学生营养餐的供餐企业为陕西三秦香食品有限公司,是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的中标企业。学生营养餐粥品产自山东粥掌柜食品有限公司,其各种生产证照和资质齐全,粥品及配套餐饮具经过国家正规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为合格产品。同时,该粥品采用了“先灌装、再熬煮”、进行高温灭菌消毒等国际先进的食品安全技术,确保了成品90天的保质期,保质期标准已在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近期学生营养餐粥品生产批号为2016年12月9日和2016年12月15日两个批号,均未超过正常保质期的1/6。
经过检查和走访调查,12月份学生营养餐实施以来,未发现异常。
二、处置情况
12月23日上午,区教育局会同区食药分局和李台街道办同学生家长代表进行了座谈,积极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早餐粥过甜及口味的问题,区教育局已将相关情况向供餐企业进行了反馈,督促其在后面生产中及时进行改进和改善,确保学生吃得安全、可口。
针对家长提出的早餐粥保质期过长问题,区教育局已责令供餐企业从12月23日起停发该产品并用牛奶等进行替代,同时将样品送专业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预计检验时间需15天左右,届时将及时把检测结果向学生及家长公布,积极接受群众监督。
今后,区教育局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我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