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卫计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按照全省《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工作要求,近期我区对2015年12月31日以前生育子女,符合领证条件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在单位或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办计生办进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办理,截止办理时限为2016年12月31日。
对于之前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优待证》、《独生子女证》等独生子女证件的独生子女家庭,如婚姻状况未发生离婚、再婚等变动、生育子女数未发生改变,原持有的证件继续有效,无需重新申领,也没有上网注册的规定,请大家不要盲目听信“独生子女证需网上信息注册”等网络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