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物价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杨管发改发〔2014〕129号文件精神,您所在的小区管辖权属于示范区,请与示范区物价所具体咨询,联系电话:029-87036129。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支持,同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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