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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王**
信件编码:
YLQZX160907VFUK
来信时间:
2016-09-0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拆迁安置问题
信件内容:
您好,请问出嫁女户口未迁出本村的人员在拆迁安置中的安置方案?(注:由于特殊原因户口无处落户,男方户口在亲戚家名下)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09-19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转区城改办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杨凌示范区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定,出嫁女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安置: 1、享受本村村民待遇。2、在村内拥有合法宅基地。确因特殊原因户口无法迁出的,需出具当地县级以上无法迁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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