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16-08-05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卫计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1、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意见》陕卫指导发[2015]269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二孩不办理《再生育证》,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一孩、二孩生育登记制度。已经怀孕的夫妇可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所在的村计生专干处领取《生育登记表》,经所在的村(社区)盖章后送镇(街道办)计生办登记。目前,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推行代办制和承诺制,您或您爱人一方户口在杨陵区的都可在杨陵区办理,您也可委托家人代办或委托村(社区)计生专干代办。您也可拨打卫计局计生业务口电话029-87012246进行咨询。
2、享受住院分娩补助条件。杨陵区户籍,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并在取得助产服务许可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包括:示范区医院、杨凌朝阳医院、杨陵康复医院、杨陵仁和中医医院、杨陵西宝妇儿医院)住院分娩的孕产妇。
3、免费住院分娩补助卡办理。孕产妇怀孕后持个人户口本、身份证、合疗证或居民医保证、孕前优生筛查表、照片到村卫生室登记审核,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复核,填写免费住院分娩卡、编号盖章后,每月按期上报区项目办复核、登记,盖章再由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回,发放到孕产妇手中。
4、住院报销。孕产妇必须参加所有产前免费检查项目,后持卡自主选择定点分娩医院,进行住院分娩,出院时办理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