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16-07-22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卫计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意见》陕卫指导发[2015]269号文件精神,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从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二孩不办理《再生育证》,实行一孩、二孩生育登记制度。已经怀孕的夫妇可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所在的村计生专干处领取《生育登记表》,经所在的村(社区)盖章后送镇(街道办)计生办登记既可。目前,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推行代办制和承诺制,您或您爱人一方户口在杨陵的都可在杨陵区办理,您也可委托家人代办或委托村(社区)计生专干代办。详细情况您可拨打卫计局计生业务口电话029-87012246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随着政策的不断细化,我们将加强村(社区)计生干部业务知识的培训宣传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育龄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