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16-06-20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人社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凡在我区参加了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因区内医疗条件限制,在西安三甲定点医院住院的费用,可以报销,分两种情况:
一、区外就医,办理了转诊手续。
1. 12家医院出院后可以在医院医保科直接报销,分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解放军第三二三医院、陕西省肿瘤医院、陕西省中医医院、西安市第一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西安市红十字会医院、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
2. 9家医院出院后持相关资料在杨陵区医保中心报销,分别为:西安高新医院、解放军第四五一医院、武警陕西省总队医院、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陕西省中医附属医院、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陕西省妇幼保健院、西安市儿童医院、陕西省核工业二一五医院。
二、区外就医,未办理转诊手续
如在区外就医,未在区内办理转诊手续,在出院后持相关资料在杨陵区医保中心报销,报销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就诊医院是杨陵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在正常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下调10%。
2.如果就诊医院不是杨陵职工医保定点医院,而是当地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在正常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下调20%。
3.如果在区外就医的医院,既不是杨陵职工医保定点医院,也不是当地职工医保定点医院,住院费用不予报销。
如对政策还有疑问,请详询杨陵区医保中心,联系电话:87013355、87013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