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21-07-30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物价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液化气价格管理相关政策:陕西省物价局(陕价商发〔2014〕60号)文件明确规定,从2014年6月23日起放开液化气价格管理权限,实行市场调节价,其销售价格由各经营企业自主制定,实行明码标价,接受价格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区物价局自2008年起重点监测23种重要商品价格(包括肉、禽、蛋、奶、燃料),监测数据显示2014年至今,我区液化气年平均销售价格(含运费)均保持基本平稳态势,即100元/11.5公斤/瓶,市场供应充足,价格运行平稳。
三、瓶装液化气只作为民用生活燃料的一种,具有其它燃料可替代性(如:电、煤、天然气),市场竞争充分,消费者选择性逐年增强,价格一直处于相对平稳态势。
感谢您对物价部门工作的关心、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