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16-02-06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有的地块一直没有发租金的问题
区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立即安排杨凌土地流转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会同大寨街道办事处人员,深入到黎张沟村开展调查工作,由于网民是匿名反映问题,无法与本人对接,工作组询问了村干部,村干部表示村上一直没有拖欠过农民地租款,并向工作组出具了相关证明。
(二)关于物价上涨了但是租金没有提高的问题
2008年园区建设初期,我区率先在全国探索了以村土地银行为模式的土地流转新途径,为了保障农民的应该得到的土地经营权收益,区政府也想了很多办法,拟定了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地租标准以当年农户种植传统小麦、玉米的年收益,减去种植传统小麦、玉米投入的生产资料成本,核算每年每亩土地种植传统作物纯收入为700元,因此确定当时的地租标准为每亩每年700元。同时,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合同约定地租每四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10%。2013年地租已经上涨到每亩每年770元,到2017年地租将上涨到每亩每年847元。
(三)关于网民认为当初农民租地是被迫的,对当时租地发展现代农业的背景提出质疑的问题
2008年,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杨陵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批复》和省委、省政府《意见》精神,依托杨凌农业科技优势,规划建设了占地面积100平方公里的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按照“现代农业看杨凌”的定位和“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以集聚创新国内外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探索现代农业新模式、新机制为重点,突出“科学化、商品化、集约化、产业化”的现代农业特征,规划布局创新园、国际科技合作园、农业企业孵化园、种苗产业园、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科技探索园、农产品加工园和物流园等8个功能园区,主要进行干旱、半干旱地区现代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探索在不改变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现代农业生产的新方式。
为建设好现代农业园区,我区聘请农业部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专家研究制定了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发展控制性详规,规划通过省发改委审批。截止2014年年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已经全面建成,设施瓜果蔬菜、经济林果、精品苗木、食用菌、花卉、畜牧养殖等八类产业发展到8万余亩,农业产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调成,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2009年以来,我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6年位居全省前列,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推动力。我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以及土地流转工作的经验也得到国家和省上的广泛认可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因此,当初发展现代农业也是杨凌两级政府着眼大局履行国家使命,引领全国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而做出的重大发展战略,这也正是我区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土地流转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