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16-02-03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住建局,杨陵国土分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区住建局核实协调,建设单位(千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原该楼设计单位(陕西现代设计研究院)进行查看及查阅图纸,墙体裂缝均为垂直或水平裂缝,出现裂缝部位均为砌体结构填充墙体与钢筋混凝土墙体之间,同时,查阅了杨凌天穹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千林华庭5至9号楼沉降观测报告,报告结论显示为“各沉降观测点下沉未出现异常”,设计单位对裂缝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结论为“由于钢筋混凝土结构与砌体结构的膨胀系数差距较大,受温度变化时,二者的变形不同步造成相交处粉刷层开裂”,排除了因不均匀沉降所引发的结构裂缝。经督促,建设单位就房屋出现裂缝问题按设计单位出具的意见对业主进行了说明,同时依据设计单位提出对裂缝的处理方案,出具了维修补偿协议,并计划2016年3月5日气温回升后,开始维修。
关于“千林华庭5、6、7号楼房产证”一事,经杨陵国土分局调查,千林华庭开发商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含转移登记),不动产首次总登记由开发商提供资料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