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留言区农林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第一时间与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联系,调查了解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5-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机发[2015]8号文件要求,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实施方式,实行先购后补、分类补贴、先到先补的原则。购机者自主购机选择的补贴机具必须列入年度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凡购买非补贴产品无法申请补贴的责任由购机者自行承担。产销企业对销售补贴产品(配置参数与鉴定报告一致)及发票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双方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承担相应风险。
近期,我区农户购买的微耕机出现车辆铭牌与鉴定的产品铭牌不符,经请示省农机局,配置参数与鉴定报告不一致的产品一律不予受理。
针对以上问题,区局工作人员也存在解释不到位和政策宣传不到位的地方,我们将加强管理,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努力让群众满意。同时,非常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对我们工作不到位的地方,提出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