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民互动 /咨询投诉
来信内容
姓  名:
冯**
信件编码:
YLQZX151108URPL
来信时间:
2015-11-0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新建小区供暖管道改造费业主承担吗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杨凌江南印象小区的业主,最近小区门口张贴了一份关于供暖意见采集方案,其中方案二中提出,接市政供暖的话需要对小区的管道改造,所发生的费用需要业主承担,很想知道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因为我们小区是刚建成的新小区,今年是第三个采暖季,前两个采暖季没有供过暖~新建小区的规划应该是提前与有关部门协商审批的,小区有一套自己的供暖设备,建设之处应该都是有所规划的,虽然张贴的是意见征集稿~但还是想向有关部门咨询一下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5-11-20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住宅小区内供热管道所有权归小区内业主共有,因此对供热管道进行改造的费用应由业主共同承担。

      咨询电话:029—87012504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