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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王**
信件编码:
YLQZX151023C1AV
来信时间:
2015-10-2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神农景苑C区的若干重要问题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外地人,2013年在杨凌神农景苑c区21楼买房。签订的合同是2014年5月30号交房,可实际交房时间一直推迟到2014年10月份,而且是在没有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打电话让业主收房(到现在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按照合约每迟一天交房赔付业主总房款的万分之五,可是开发商销售处从来不说这事。就在前一段时间该小区的房子实测面积结果比购买面积大了,开发商销售处让业主补交房款,要不然不给办理购房发票和房产证,没有购房发票和房产证我们的很多事情没法办理,例如:小孩出生和上学的户口,医疗保障等等。我们业主找开发商销售却互相推诿,一句“不清楚,不知道,不归他们管”就把我们打发了。    关于我们的违约赔偿事宜,还有购房发票和房产证问题区政府相关部门能不能当回事经过实地调查看看我们的购房合同,像在住的业主了解,向开发商了解,帮我们处理一下,关于此问题我以前已经反映过,可没有任何进展,希望能引起重视,毕竟100多户,在这小区大部分都是低收入群体,辛苦钱加贷款买个房子,结构还拿不到产权证,维护不了自己的权益。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5-10-30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您好!收悉您在网上的留言,我办高度重视,已由街道领导牵头对此事进行了实地调查,网友反映房屋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情况失实,开发商方面也称不存在延迟交房情况,只是由于个别业主因自身原因而导致收房时间前后不同,鉴于确实存在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的事实,此事涉及商业房买卖合同,建议业主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公正解决此事。  

 

 

 

李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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