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15-12-16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地名管理是一项综合工程,涉及民政、市政、公安、质监等诸多部门。2014年12月17日杨陵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了《杨陵区实施<地名管理条例>细则》(杨政发﹝2014﹞2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规定民政部门负责地名的命名、更名;市政部门负责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和维护;公安部门负责门牌的编码工作。对地名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积极向区政府汇报,并加大地名宣传力度,尽力避免地名混乱的现象再次发生。
感谢您对杨凌地名和形象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