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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李**
信件编码:
YLQZX150910HCOG
来信时间:
2015-09-1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阳光尚都小区黑心物业
信件内容:
敬爱的杨凌区政府:您好,我是阳光尚都一名普通的居民,黑心物业不管理小区的自行车与摩托车、电动车乱停乱放,私自修改小区绿化为停车场,现在有利用小区业主公摊面积收取停车费。我们的公摊及绿化都是小区各位业主买的,小区物业这种非法占用集体财产应该由那个部门管理,这还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吗,对这种违法行为我们普通老百姓该找那个政府部门协调解决,对这种不负责任只知道收钱牟利的黑心物业,有没有那个政府部门可以管理。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5-09-25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您好,现就网民反映阳光尚都小区黑心物业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网民李晓辉反映阳光尚都物业不管理小区的自行车与摩托车、电动车乱停乱放,私自修改小区绿化为停车场,利用小区业主公摊面积收取停车费等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其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感谢您对我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29—87012504.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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