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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王**
信件编码:
YLQZX150625F2I7
来信时间:
2015-06-2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低保人员政策
信件内容:
希望政府督促各村委会公布享受低保人员政策及名单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5-07-02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我区城乡低保申报标准调整为,具有杨陵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均可申请低保救助政策。

         二、办理程序:以家庭为单位向户口所在镇(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及材料,镇(办)组织村(居)委会进行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确定低保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然后予以审核、公示。公示完成后报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对镇(办)上报的拟批准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救助家庭公示7天,无异议后予以批准,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证,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三、为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2015区民政局在3月、5月中旬分别对我区低保人员享受情况做出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享受人姓名、保障类别、保障人口、分类施保金额、月发放总额等。各镇办按照要求将公示文件和我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彩页张贴在所辖各村(居)委会公示栏中。下一步,我局计划在7月初将目前享受低保人员名单和社会救助政策印再刷一万余份,张贴到每个自然村村口、每条街道,同时,在区民政局网站对低保享受人员名单进行长期公示,努力做到低保政策执行更加公开透明。在此,也建议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若发现各村委会未按要求公示或公示内容损毁,及时向各镇办民政工作站反馈,督促其做到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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