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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李**
信件编码:
YLQZX150529RR6Y
来信时间:
2015-05-2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新桥路立交桥人行道泔水桶臭气熏天
信件内容:
新桥路立交桥人行道泔水桶臭气熏天,本人三年来分别给杨陵市政局,示范区市政局多次反映,他们互相推诿、扯皮,都说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我也曾给当事人劝告过。还遭到他的谩骂,态度蛮横。路过的行人都要掩鼻而过。距政务大厦不足百米,到底属于哪的管辖范围?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5-06-04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经转杨陵街道办,现答复结果如下:乱放泔水违法当事人张发娃,男,现年70岁,杨陵街道办姚东村人。

        2011年开始在原石油公司储油场地养殖生猪,乱堆放的泔水是用来喂养生猪的食物,以前杨陵街道办及姚南村配合市政、畜牧部门对张发娃违法占道问题进行过处理,随后偶有反弹。

        2014年12月16日,我办协调示范区市政局当场进行处理,责令张发娃立即清理泔水桶、台阶污秽物和杂物,在工作人员的督促下张发娃当时就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清扫,张发娃当场也承诺以后不再放泔水。

        2014年12月17日,张发娃不遵守承诺又在此处放了一桶泔水,一只狗把这桶泔水打翻,导致泔水乱流,经过工作人员对张发娃反复做工作,张发娃保证以后不再放泔水。

        截止现在张发娃又在新桥路立交处放置泔水,经我办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教育和共同清理下,现已将泔水和现场杂物清理干净。

                        杨陵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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