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留言经转杨陵街道办,现答复结果如下:乱放泔水违法当事人张发娃,男,现年70岁,杨陵街道办姚东村人。
2011年开始在原石油公司储油场地养殖生猪,乱堆放的泔水是用来喂养生猪的食物,以前杨陵街道办及姚南村配合市政、畜牧部门对张发娃违法占道问题进行过处理,随后偶有反弹。
2014年12月16日,我办协调示范区市政局当场进行处理,责令张发娃立即清理泔水桶、台阶污秽物和杂物,在工作人员的督促下张发娃当时就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清扫,张发娃当场也承诺以后不再放泔水。
2014年12月17日,张发娃不遵守承诺又在此处放了一桶泔水,一只狗把这桶泔水打翻,导致泔水乱流,经过工作人员对张发娃反复做工作,张发娃保证以后不再放泔水。
截止现在张发娃又在新桥路立交处放置泔水,经我办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教育和共同清理下,现已将泔水和现场杂物清理干净。
杨陵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