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15-04-07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经转区交通局,现答复如下:针对出租汽车行业中存在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区运管所采取:一是约谈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负责人,要求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持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严厉查处出租汽车违规行为。4月份组织夜查2次,查处车辆160余辆次,查处违规行为5起,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罚,停运学习3起,停运学习5天,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营运,对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停运学习,直至考核合格;三是逐步建立出租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定期对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经营户、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遏制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
鼓励群众对我区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形成行业管理、社会监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