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区五湖路田园新都市小区为高力地产开发,其物业管理也为高力地产经营。小区楼房供暖采用地源热泵系统,与热力公司无关。该小区于2014年11月开始首次供暖。在交房钥匙时,住户已经交了地源热泵的设备及运行费用11408元(有收据为证),但该公司物业仍然按照约5.6元每月每平方收取采暖费。我们住户认为这不合理,涉及欺骗用户,乱收费,理由如下:
1、用户已经交了热泵系统设备及运行费,现在所产生的费用只是热泵设备用电费,不可能达到5.6元每月每平方的费用。
2、5.6元每月每平方收费,为城市供热系统管道供热的收费标准,里面包含了热力管道供热的一切费用,包括设备费、管道费、维护费、运行费、燃料费等,高力地产显然欺骗用户,用热力管道供热的标准向用户收费。
3、高力地产物业并未向用户说明独立地源热泵供热的收费预算,就强行收费。
请有关物价部门调查,如果事实清楚,请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坚决制止该物业欺骗用户,乱收费用。
您好,关于您反映高力地产宜家物业管理公司田园新都市小区收费问题,经区物价检查所及时组织人员下去调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用户反映地源热泵设备及运行费11408元,是指该住宅小区销售价格中未包含采暖方式的材料设备及安装费用,买受人(用热人)应按100元/㎡(《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为准,最终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多退少补)的标准支付采暖末端(即户内部分)的材料设备及安装费,同时用户和高力房地产公司签有供暖合同。
二、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办法》陕价服发﹝2014﹞85号文件,自备供暖系统且未实行分户计量的小区,其采暖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收费方案,征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据实收取。采暖期结束后,须向业主公布收支情况。由于田园新都市今年是第一个供暖季,且入住率未达到标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所以参照市政供暖价格5.6元∕㎡/月预收。
杨陵区物价检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