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14-09-22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张磊同志您好,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牛羊肉价格补贴的通知》精神,我局春节前及时落实了向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发放牛羊肉价格补贴的政策。
补贴发放范围:户籍在杨陵区且户口簿和身份证均认定为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塔吉克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等10个有清真饮食习俗的除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的少数民族常住人口。
发放标准:每人一次性发放180元。
办理程序: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邮政储蓄账号在户口所在的镇、街道办进行登记;
2、各镇办登记完成后上报区民政局审核;
3、民政局审核后报财政局进行打卡发放。
目前后续发放工作正加紧进行办理,请还未办理补贴的相关少数民族人员,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邮政储蓄账号前来区民政局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