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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第七条规定:流动人口应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并填写《陕西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第十一条规定: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按照公安机关要求提供全部申领资料后,15日即可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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