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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强**
信件编码:
YLQZX19102845W4
来信时间:
2019-10-2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恒大城大量地下车位闲置
信件内容:
恒大城入住超过6成居民 小区地上不允许停车情有可原 但是恒大城大量的地下车位只卖不租 物权法规定 小区附属设施归全体业主共有 恒大仅仅只放出200个车位 出租 更何况 二期车位根本没有产权证 恒大为了一己私利 故意控制停车资源 以求不当得利 政府部门是不是应该过问一下?最近又通知原来出租的200个车位 到期不再续租 要继续使用就必须购买 这难道不是强盗行为吗?大量空置的车位闲着 逼迫业主将车停在小区周边 无奈侵占社会公共资源 风吹日晒 这是一个优质小区该有的形象吗?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9-10-31
回复单位:
住建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住建局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您所说的原先租用现在不续租的现象是事实。原租用的车位属于车位产权所有人委托物业进行租赁代管,现车位产权所有人已经收回车位。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需求。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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