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区住建局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1、佳园进入小区服务后在小区公共部位公示了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服价局备案)。并且水费和电费按表据实每季度核算一次,在小区门口宣传栏公示。不存在乱收费的情况。
2、在两区住建局协调下佳园物业公司从2019 年1月1日开始收取服务费。可截止2019 年11月12日个别业主不但以前期物业不退费为由拒交水费、公摊电费、电梯费、物业等费用,还在小区串联其他业主不让缴费。
3、前期晨禾物业存在不给业主退装修押金等费用,晨禾与佳园物业之间不存在账务关系。
4、物业公司是服务企业,我们按照合同约定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业主有义务缴纳相关费用,否则应视为对合同的违约。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