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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袁**
信件编码:
YLQZX1911091T7O
来信时间:
2019-11-0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业主退费难,物业收费项目乱,供热无法正常缴费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是咱们杨凌示范区阳光小区东方明珠住户,2018年6月在东方明珠预购一套房,2019年1月办理的房屋交接手续。可是在2018年底和19年初,由于前任物业收费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出现2家物业公司同时在小区服务。在今年大约5月份更换了物业公司,我前期的交的费用全部和老物业那,老物业公司叫的费用包括19年的全年物业费,暖气费,装修押金等共计8000多,现在老物业不给退费,新物业的各种费用收取没有标准,新物业叫暖气费别人不收,说必须把其他费用交了才收暖气费。老物业退费天天我们催,就是不给退,说是没钱,我们小区现在像我这种情况的几十家,还有新物业以此卡住业主,供暖无望,杨凌区好多小区把供暖都交给热力公司,可是热力公司缴费大厅在我们小区门口,我们确没法享受这样的方便。新物业公司整天催费,不交就停电停水来要挟用户,这些问题归根都是两家物业公司在手续没有交接清楚的情况下就同时服务。我们这些老百姓不可能交2份物业费和取暖费等他们两家物业公司裁决吧,请区政府相关领导为民做主。还大家一个公道,我们又不是不交,该交的合理的一分都不会少交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9-11-13
回复单位:
住建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区住建局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1、佳园进入小区服务后在小区公共部位公示了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服价局备案)。并且水费和电费按表据实每季度核算一次,在小区门口宣传栏公示。不存在乱收费的情况。

 2、在两区住建局协调下佳园物业公司从2019 11日开始收取服务费。可截止2019 1112日个别业主不但以前期物业不退费为由拒交水费、公摊电费、电梯费、物业等费用,还在小区串联其他业主不让缴费。

 3、前期晨禾物业存在不给业主退装修押金等费用,晨禾与佳园物业之间不存在账务关系。

 4、物业公司是服务企业,我们按照合同约定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业主有义务缴纳相关费用,否则应视为对合同的违约。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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