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大寨街道办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依据《杨陵区鼓励农村新分支户空院户进镇居住办法(暂行)》之规定,符合庄基审批条件的新分支户,每安置1户由区国土分局按每户0.5亩予以收储土地。根据了解,你户属于应划未划宅基地的分支户,故由村委会按照每户0.5亩向区国土分局缴纳土地。如有其他疑问,请到大寨街道办城改办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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