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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匿**
信件编码:
YLQZX19122776J1
来信时间:
2019-12-2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大寨新分支户扣除地亩款的咨询
信件内容:
领导们,我是大寨寨西村的分支户,由于村上没有庄基地,2018年安置在大寨家园,今年发放的地亩款扣除了2018年和2019年两年半亩地的钱,村上没有我的庄基地,将我安置在大寨家园,为何要扣除半亩地?每年扣除的钱是否合理合法?依据是什么?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9-12-31
回复单位:
大寨街道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大寨街道办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依据《杨陵区鼓励农村新分支户空院户进镇居住办法(暂行)》之规定,符合庄基审批条件的新分支户,每安置1户由区国土分局按每户0.5亩予以收储土地。根据了解,你户属于应划未划宅基地的分支户,故由村委会按照每户0.5亩向区国土分局缴纳土地。如有其他疑问,请到大寨街道办城改办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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