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揉谷镇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网民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杨陵区居住建筑节能和清洁取暖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由区住建局牵头实施,农村建筑清洁取暖改造(采购安装天然气壁挂炉及户内采暖系统)由各镇办组织实施,农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清洁取暖改造建设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区财政局给予用户补助,5400元/户用于燃气炉具及户内采暖设施采购安装费补贴,改造完成后经验收(检测)达到改造节能标准的,按财政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原则上按照“一户一宅、一户一炉”给予补贴。
改造范围重点对全区范围内符合城乡规划建设要求,建筑后续使用寿命在20年以上的农村建筑,属拆迁范围内的居住建筑不得列为改造对象。改造方式为农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清洁取暖改造在保持建筑原有形态、原有体积、原有容量不变的情况下,对既有居住建筑的供热系统等方面进行改造,主要针对生活起居的一层客厅、卧室的外墙围护结构进行节能和清洁取暖改造,供热改造要求采购并安装实际输出功率不低于24KW、供暖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能效不低于2级的燃气壁挂炉和散热器供热,散热器的参数应根据房间热负荷计算确定,并确保每户不低于60平方米建筑供暖。
农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目前全镇正在开展摸底工作,待上级具体实施方案下发后,统一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