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乡村振兴办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杨陵区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2019年第54次)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未拆除的农村户厕不再拆除、改厕。
按照《杨陵区 2019 年农村无害化户厕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农村户厕由群众自建或工队建,建成验收符合标准,每座补助2000元,一户只补助一厕,不含政府统一采购的改厕材料。 详细情况可咨询区农业农村局(人居办)029-8701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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