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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李**
信件编码:
YLQZX200513A407
来信时间:
2020-05-1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购买了拆迁房怎么办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11年购买了淡家堡村一名村民的温馨家园的安置房,我们当时合同有一条是若干年后办不了房产证,买方可提出退房,这几天卖房者找到了我,说要把若干年后退房那条去掉,因为这个拆迁房肯定没有房产证,如果我还愿意要,就把那一条去掉,如果不要就把当时买房钱退给我。我就想问一下,政府对于拆迁房的买卖有没有什么明确规定,比如说将来这个拆迁房如果下一次拆迁,那买拆迁房的人,后面有什么政策?是不是像有人说的那样,拆迁房再次拆迁只会赔偿原拆迁人,与我们现在买拆迁房的人不再有利益关系。是这样吗?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05-19
回复单位:
李台街道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李台街道办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一)温馨小区为安置型小区,是我办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安置村民所用,不面向社会出售。该小区房屋性质为安置房,产权证明为《搬迁安置协议》。经咨询示范区房征办,目前,安置房暂不能办理房产证。

(二)目前我区仍处于城中村改造阶段,尚无安置房拆迁安排及政策发布,今后如有相关政策动态将会在政府网站公开,请保持关注。

(三)如有更多安置政策咨询,请致电杨凌示范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电话029-8703306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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