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先生:
根据杨管房征办发〔2019〕48号文件精神,对于划而未建空院户拆迁补偿标准为一是对合法宅基地按照每院2.4万元标准予以补偿,二是对没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合法宅基地每院奖励2.4万元,合计4.8万元。道路拆迁没有补助。
长者专区
无障碍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