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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蒋**
信件编码:
YLQZX20071854N1
来信时间:
2020-07-1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344国道相关政策
信件内容:
领导好!我是蒋家寨村村民,关于344国道所牵扯的拆迁户,宅基地,空院户政策在哪能看到?空院户,未建宅基地如何赔偿,怎么没有查到文件等?麻烦看后回复下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07-24
回复单位:
五泉镇
回复内容:

蒋先生:

    根据杨管房征办发〔2019〕48号文件精神,对于划而未建空院户拆迁补偿标准为一是对合法宅基地按照每院2.4万元标准予以补偿,二是对没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合法宅基地每院奖励2.4万元,合计4.8万元。道路拆迁没有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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