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杨凌示范区房产管理处具体办理,现就您的留言回复如下:
贾先生在区政府网站留言投诉居然之家未按约定返租的问题,经我单位调查了解,现就有关问题处理情况函告如下:
网民贾先生返租问题我局已协调咸阳毅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尽快返还贾先生租金,企业已安排专人与贾先生对接办理返租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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