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示范区征收土地的办法有两种方案供拟征地村组集体选择:一是按照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杨管发[2006]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安置补助费每亩1.7万,土地补偿费以每亩每年800斤小麦和800斤玉米的市场价折算成现金拨付村委会。待该村组集体土地全部征收完后,群众还可以享受文件规定的其它五项社会保障政策;二是按照区片综合地价(也就是一次性以货币的方式补偿和安置)。
示范区管委会新的土地征收办法执行后,在具体的实践操作中普遍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对于拟征地村组集体征求群众意见,要求采用区片综合地价的方式进行土地征收的,我们也予以支持并按片区综合地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