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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李**
信件编码:
YLQZX200927FA21
来信时间:
2020-09-2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土地征收的问题
信件内容:
2019年省自然资源厅公布了征地的最新补偿标准。现在发布的杨政征【2020】1号文竟然置上级文件于不顾,依旧采取过去老的征补方案。我打电话咨询,相关人员竟然答复我,如果要采取新的补偿方案需要村表决然后上报?请问谁听过这样的批示流程?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09-30
回复单位:
自然资源局
回复内容:
网民留言反映的《征收土地公告》(杨政征[2020]1号)相关征收土地政策问题,现答复如下:

目前,示范区征收土地的办法有两种方案供拟征地村组集体选择:一是按照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杨管发[2006]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安置补助费每亩1.7万,土地补偿费以每亩每年800斤小麦和800斤玉米的市场价折算成现金拨付村委会。待该村组集体土地全部征收完后,群众还可以享受文件规定的其它五项社会保障政策;二是按照区片综合地价(也就是一次性以货币的方式补偿和安置)。

示范区管委会新的土地征收办法执行后,在具体的实践操作中普遍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对于拟征地村组集体征求群众意见,要求采用区片综合地价的方式进行土地征收的,我们也予以支持并按片区综合地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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