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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庞**
信件编码:
YLQZX2102077X01
来信时间:
2021-02-0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2020年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员工资问题
信件内容:
政府部门领导您好! 我是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员,2020年九月底在李台街道办五楼和众多普查员一起参加第一次培训,培训时区政府主管人口普查的领导大会上明确指出关于普查经费问题,普查员的工资是一户20元另加180元的手机费用。历时三个月的入户登记和手机录入按照普查全部结束。现在普查员的工资却是按3元/人,空户2元/户这个标准给普查员发工资的,请问这政府部门领导说的话有啥依据说改就改了?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1-02-19
回复单位:
李台街道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李台街道办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七人普相关费用,已按标准予以发放,经与当事人沟通,反应问题已协调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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