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区医疗保障局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生育津贴是指对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用于保障妇女职工在此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障政策,因你没有社保,故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政策的关注,如有疑问请咨询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029-8703115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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