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所去单位全称:中国共产党李台街道阳光社区支部委员会;2.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全称:中国共产党李台街道阳光社区支部委员会;3.党员最终组织去向:中国共产党李台街道阳光社区支部委员会;4.介绍信抬头:杨陵区委组织部。
因您是外省毕业生,按照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请您先与阳光社区提出党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取得社区开具的《同意接收证明》。随后携带《同意接收证明》以及学校开具的《介绍信》,前往杨陵区委组织部办理转接。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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