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卫生健康局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1.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由单位审核后,与办理养老金核定业务一并办理;2.企业职工符合领取条件的由本人向单位或养老保险代理机构提供资料,审核后报同级卫健部备案;3.其他符合领取条件城镇居民由本人提供证明,居委会协助收集资料,由镇政府进行审核,报区卫健局审核发放资金。
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城镇居民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由我局从计生事业费列支,企业职工参保人员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分担,由养老经办机构代发。
由于发放渠道不同,审核程序不同,无网上办理软件,所以无法网上办理,如果你不方便自己办理,可以交由单位办理,也可以找其他人或镇办(社区)工作员代为办理。
如再有不清楚的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9——8701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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