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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刘**
信件编码:
GPPS20260423NOAT
来信时间:
2026-04-2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天然气通气收费标准
信件内容:

天然气通气的收费标准标准是什么?一台灶+一台热水器,收取调试费140+安装费200+保险100,是否合理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6-04-27
回复单位:
区电子政务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区城管局具体办理,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经对接杨凌示范区天然气有限公司核实,该公司收费项目均已在杨凌示范区发改局及市场监管局进行备案,营业大厅均有公示。

按照用户个性化需求提供的延伸服务实行收费管理,用户自行购买安装燃气器具时,如需天然气公司在通气时配合对所购燃气器具进行安装验收、调试,需收取验收调试费用,无需验收调试则不收取验收调试费,用户采取自愿。

居民用户燃气管道改装费为200元/次,《用户需求改管(仅限表后管道、私接管道拆改)人工费,发生材料据实核算另外收取》。

根据《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鼓励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参加燃气事故责任保险,从而建议用户购买燃气保险以保障自身安全,燃气保险非强制性,采取自愿。

感谢您关注城管事业,不妥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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