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 历史专题 / 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 / 正文

关于印发《杨陵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8-04-09 17:12

杨安委办发〔2018〕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杨政办发〔2018〕18号)要求,区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督查组。现将《杨陵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杨陵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督查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认真贯彻认真贯彻落实省、示范区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着眼当前道路交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重大隐患治理、违法违规整治,督促各部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攻坚行动”,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为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二、督查对象和时间

(一)督查对象。“道路交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责任部门和相关配合单位(包括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区工信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各镇办)

(二)督查时间。4月下旬至12月中旬,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4月下旬至6月底,主要督查各责任部门、有关企业“攻坚行动”安排部署情况、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第二阶段,7月下旬至10月下旬,集中督促查找问题。第三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三、督查内容

(一)行动进展情况。督查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

全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杨政办发〔2018〕18号)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分工是否明确。   

(二)隐患查治情况。督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隐患是否实现清单管理,整改措施是否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落实到位。

(三)执法处罚情况。督查执法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情况,重点督查执法检查记录、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件,严重违法行为是否予以处罚。

(四)科技应用情况。督查“两客一危”车辆动态运行监控,安装GPS实施动态监管,危险化学品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作业现场检测监控、自动报警装置等安全技术装备使用情况。

(五)完善体制机制情况。督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领域监管职责是否理顺,责任是否明确、工作机制是否顺畅;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员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是否健全并严格落实。

(六)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危险化学品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是否落实,落后产能、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技术装备工艺是否淘汰,城市建成区危化企业搬迁工作是否开展;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是否整顿关闭。

(七)相关配合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相关配合单位针对本单位配合工作任务,是否紧密结合“攻坚行动”工作进度,主动安排,共同推进。

(八)信息宣传报送情况。是否开展“攻坚行动”宣传教育,是否严格落实“周报信息,月报进度”要求。

(九)责任追究情况。督查去年以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依法查处,责任追究是否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按照安全攻坚行动方案和督查工作方案时间节点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制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隐患和问题台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全面推动“攻坚行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协调。各单位要把督查作为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工作实效的重要契机,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主动汇报工作情况,认真落实督查组指出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督查。区督查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实地检查的方式开展督查工作。一是听取被督查单位工作汇报;二是查阅相关印证资料;三是随机抽查企业,到现场查

看隐患治理、工作台账等。   

(四)严肃问责。督查组对发现在开展三项攻坚行动中,工作不力、敷衍了事、回避问题、推卸责任等不作为、不担当的问题,将约谈主要领导,问责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