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1月16日至17日,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吕小宁带队,先后深入惠仁医院、揉谷镇卫生院、周李村卫生室等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详细了解、查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住院、门急诊治疗费用结算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现场指导、测试。
吕小宁同志在检查中强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工作等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医保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一要扎实做好费用结算报销,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省、示范区、区医保局关于“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相关政策,及时结算患者住院及门急诊医疗费用,合理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二要持续加强经办服务管理,做好治疗相关费用的审核、结算,优化经办流程,落实执行“长处方”政策,提供便捷医保服务,切实做到紧急事项及时办、特殊事项便民办、消除隐患放心办。三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做好新冠患者治疗所需药品价格谈判磋商、集中采购、挂网采购、备案采购、价格监测等工作,降低患者治疗成本,统筹推进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