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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能不能开门,官方回复来了!

来源:杨凌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0-02-24 14:27

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统筹做好复工复产过程中疫情防控和满足群众就医需求的通知》、《杨凌示范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文件精神,杨凌卫健局就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在疫情防控期间恢复诊疗活动及时采取有关措施,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一、认真开展“三个再来一遍”,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彻底夯实基础

按照“分级负责,逐层培训,全面覆盖”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三个再来一遍:再动员部署一遍、再学习培训一遍、再考核验收一遍”,由示范区卫健局牵头,按既定计划指导示范区医院、杨陵区卫健局对全区所有医务人员组织完成最新版疫情防控方案和诊疗方案的再学习、再培训、再考核(验收)。

ニ、调整“六个一律”政策,有序恢复全区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诊疗业务

按照分区分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全区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诊疗业务有序恢复,其余政策晢时不变。

三、规范管理全区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恢复诊疗业务流程

杨陵区卫生健康局对需要恢复诊疗业务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进行现场审核,具备以下条件的,有序恢复诊疗活动:

1.参加“三个再来一遍”,考核合格;

2.从业人员近14天内未离开杨凌、身体健康;

3.签订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

4.执业时个人防护到位(佩戴口罩、护目镜,穿隔离衣;执业场所每日定时消杀);

5.开通、张贴微信代码,就诊患者扫码出入;

6.执业场所有临时隔离留置室;

7.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若就诊患者有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症状,一律就地临时留置,立即拨打120处置,并上报所在社区(村)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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