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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方便群众办理医保业务的通告

杨陵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方便群众办理医保业务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广大参保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防控要求,做好节后上班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人员流动、聚集帯来的感染风险,有效保障办事群众以及医保窗口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凡因在外长期居住、务工,确需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无需前往医保中心办理书面备案,均可通过电话办理就医备案手续,在就医医院直接结算。

二、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通过建行、工行微信公众号、农行二维码,杨凌农村商业银行手机APP、网上银行进行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缴费时间截止2月底。

三、疫情防控期间,参保登记、人员变更、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公布办公电话,安排专人受理,确保参保人员正常办理业务。

四、疫情防控期间,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参保人员,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且符合长期处方制度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医师,对参保的门诊慢性病患者一次处方量可开具2个月的用药量。

五、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前往窗口办理的业务(比如职工医保缴费,医保费现金结算),认真做好“一站式”服务,做到“只跑一次”。同时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宣传防护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产生。住院医疗费现金结算,在疫情结束(以国家公布时限为准)之后,3个月内至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医保业务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六、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定点医院医保科代办服务,2月3日起,凡在区内定点医院入院登记,出院结算,慢病报销等存在异常的,由医院医保科工作人员电话或微信联系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上传相关资料照片办理。

七、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做好自身防护工作,自2月3日起,区医保经办窗口各工作人员将全部采取防护措施上岗。同时对于前往经办窗口办理业务的人员,实行先检测后办理业务,对于不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将不予办理相关业务。

广大参保单位、参保入员面对疫情不能有侥幸心理,要客观认识、冷静对待、科学防范。进入医保局请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

异地就医备案咨询电话:029-87013355

参保登记及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咨询电话:029-87013355

城乡居民缴费咨询电话:029-87012447,029-87012310


杨陵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