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彭文亚)区司法局根据示范区、区级两级文件精神,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一是善统筹,抓建设环境整治活动的方向。紧扣活动要求,及时制定《开展“服务发展大局,建设法治杨凌”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宣传组和调解组两个工作组。其中宣传组重点宣传好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中涉及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劳动保险、招投标以及相关诉讼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调解组全面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推进“三调联动”机制建设。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集中摸排、化解重点工程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参与解决重大建设项目中信访问题的调解工作。
二是干实事,抓建设环境整治中的法律服务。为将建设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区司法局谋划好各方工作、整合好各方资源,合心合力地推动建设环境整治工作不断向前。据统计,在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68件;在征地拆迁村进行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活动5场次,为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宣传围裙2200余条;结合田园村庄建设,在周李村新建300m长的法治文化一条街;配合省司法厅对人民调解员进行轮训,参加培训18人次;在杨陵街道办举办建设环境治理人民调解员培训会,邀请省优秀调解员任让席进行讲解和交流,培训人员近百人。截至目前,区司法局参与调解影响较大的医患纠纷4起,交通事故7起,及时有效的遏制事态扩大化。
三是谋规划,抓建设环境整治活动的后劲。为继续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下一步,区司法局将协调好各方积极性,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共振,促进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高效运行。首先,在群众大院设立法律服务厅,方便群众进行法律服务咨询;其次,与区人大一起就近期频繁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为人大代表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再次,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和示范区投资服务局、区中小企业局、区农业园区办一起为企业提供法律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最后,继续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重点在征地拆迁村开展法律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