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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陵区2014年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4-22 17:33

杨整治组发〔2014〕1号

杨陵区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杨陵区2014年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办、区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小组各成员单位:

《杨陵2014年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陵区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4年4月11日

杨陵区2014年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和杨陵区2014年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将在全区继续开展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示范区2014年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杨陵区经济发展大局和重点项目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投资环境的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杨陵区投资服务环境,努力建设最佳人居环境和最优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解决影响杨陵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打击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的行为,打击强揽工程、恶意阻工、封门堵路、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

(二)依法严肃查处因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医患纠纷、意外伤亡事故纠纷等引起的聚集上访、非正常访、越级上访等行为,对事端挑头人坚决予以打击。

(三)着力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项目建设用地、融资等方面瓶颈问题。

(四)全面落实产业化项目全程代办制度,简化环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区投资服务环境。

(五)严肃查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曝光并问责处理,从严查办损害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

(六)对全区2014年81个重点建设项目逐一进行摸排,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重点项目和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

(七)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浓厚氛围。

(八)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深化“法治杨凌”建设。

三、组织领导

为落实责任,促进工作,调整杨陵区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组长:蒋展宏

组   长:张小明

副组长:王勇林、李建军、曹亚岐、杨满卫、邓毅伟、

马克强、周梅青、夏建刚、王 勇

成   员:各镇办、区级各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曹亚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组长由区级分管领导担任,工作组联络员由牵头单位1名工作人员担任。

(一)社会治安整治组

牵头单位:政法委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职责任务:

1.严厉打击恶意阻工、封门堵路等致使工程建设无法正常开展的行为;打击破坏、盗窃、抢夺工程建设材料、设备和已建成的工程设施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建设领域和生产经营场所中“抢占工地、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打击在建设领域和生产经营场所中强行索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等敲诈勒索犯罪行为。

2.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建筑工地、砂石市场、集贸市场、运输、娱乐服务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活动的行业、部位和场所的清理摸排,充分收集和掌握涉案团伙的违法犯罪证据。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建筑工地、新建小区、集贸市场、娱乐服务等领域和场所的“行霸”、“市霸”、“沙霸”等欺行霸市行为,彻底摧毁涉及经济建设领域犯罪团伙的组织体系。

3.健全完善“三见警”巡防模式和网格化巡逻工作,着重打击“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

4.开展交通“大整顿”行动,加强对货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交通秩序整顿和渣土车违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突出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大查纠交通违章力度,打造规范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努力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5.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和消防安全月宣传活动,切实加强消防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活动,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加强岗位练兵和灭火救援演练工作,确保辖区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

6.依法快捕快诉,从快处理影响和破坏建设发展环境的各类案件。

(二)产业发展项目保障组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杨陵区2014年产业化类、农业和农村类建设项目责任部门(各镇办,国土分局、交通局、住建局、水务局、农林局、中小企业局、文体局、招商一局、招商二局、工业园区办、农业园区办、城投公司)

(三)城乡建设项目保障组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杨陵区2014年社会事业类、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责任部门(各镇办,公安分局、民政局、国土分局、交通局、中小企业局、教育局、卫生局、市政局、文体局、城改办、城投公司、工商分局)

产业发展项目保障组和城乡建设项目保障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一)共性任务

1.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效能建设,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为项目建设提供贴心服务。

2.责任部门对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建立集中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对建设项目逐一进行摸排,对存在问题和矛盾纠纷,制定工作方案和时限,明确责任人,及时化解,对需要多部门联动协调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及时上报,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4.一旦发生阻工、封门堵路、集体上访等阻挠重点项目建设的行为,发生征地拆迁、医患纠纷、劳资纠纷等突发行为,责任单位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确保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同时,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依法维护和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二)个性任务:

1.揉谷镇职责:抓好揉谷中心社区、渭惠路西延、渭惠路西段、杨青路、城南路、污水处理中心、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妥善协调辖区内其他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2.五泉镇职责:抓好五泉镇供热中心及基础设施、民俗文化旅游园、安置小区二三期、集贸市场、美丽乡村、五泉法庭等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妥善协调辖区内其他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3.大寨镇职责:抓好大寨中心社区、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妥善协调辖区内其他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4.杨陵街道办职责:抓好姚安家园、下代村、付家庄村城改、杨陵街道办中心社区、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妥善协调辖区内其他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5.李台街道办职责:抓好五湖路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及时妥善协调辖区范围内示范区和区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6.区委农工部职责:抓好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7.发改局职责:协调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强化项目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职能,集中开展项目巡查,及时调处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环节中存在的矛盾纠纷,确保建设环境规范、有序、健康。

8.财政局职责:做好农业和农村类、基础设施类、社会事业类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协调保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9.水务局职责:抓好农田水利、韦河、漆水河综合治理、节水项目、饮水工程等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10.民政局职责:抓好杨陵福利院及农村幸福院、殡葬服务中心、揉谷老年公寓等项目,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推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11.人社局职责:负责做好劳动用工信息宣传、社会保障、就业技能培训等与重点项目建设联系紧密的配套服务工作,发挥劳动监察职能,防止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12.国土分局职责:抓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化建旧址开发、工人俱乐部片区改造、民政局旧址改造、康乐市场改造等项目建设,成立征地拆迁专业调解委员会,组织开展征地、补偿、安置和非法占地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做好土地资源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13.住建局职责:抓好美丽乡村、防护路市政道路、杨陵街道办中心社区、化建旧址开发、俱乐部、民政局、康乐市场改造、房地产、城东文化活动中心等项目建设,深入开展重点项目、工程建设领域内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不稳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4.交通局职责:抓好韦河、漆水河综合治理、农村公路、107省道、杨扶路等项目建设,强化项目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职能,推进项目建设顺利进展。

15.农林局职责:抓好农业综合开发、果蔬储藏库、家庭农场、绿化、现代农业提升、韦河治理等项目建设,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妥善协调处理项目建设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16.中小企业局职责:抓好工人俱乐部、康乐市场改造和烘干设备等项目建设,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妥善协调处理项目建设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负责做好中小企业重点项目的项目审批、资金扶持等协调服务工作。

17.教育局职责:负责抓好城西中学、幼儿园、校舍改造和运动场等项目建设,妥善处理施工期间学生的周转安置工作,及时排查并解决好施工与教学之间的矛盾纠纷,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8.文体局职责:抓好韦河治理、城区文化设施、城东文化中心等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19.科技局职责:抓好农业科技推广和职业农民培训,做好“三农融合”服务工作。

20.卫生局职责:抓好惠仁医院、杨陵精神病院项目建设,加强卫生系统服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成立医患纠纷调委会,及时妥善协调处理医患矛盾纠纷。

21.审计局职能:抓好对在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规范。

22.市政局职责:抓好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依法对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环境实施市政监察管理,处理项目建设中的违规、违章行为。

23.安监局职责:抓好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全区无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4.招商一局、二局职责:做好投资建设环境宣传推介,抓好入区招商引资项目相关服务手续办理,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建设顺利进展。

25.工业园区办职责:抓好中科航天等9个项目建设,协助园区企业在建、新建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妥善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问题,加强群众宣传教育,确保项目顺利建成投产。

26.农业园区办职责:抓好韦河治理、农林科大二期、康农菌业二期等项目建设,协助园区企业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及时妥善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问题,加强群众宣传教育,确保项目顺利建成投产。

27.畜牧局职责:加强效能建设,简化审批程序,为产业化类相关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服务。

28.信访局职责:妥善处理涉及项目建设领域内的信访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29.供销社职责:对全区废品收购站进行整顿清理,取缔一批影响城乡环境卫生的废品收购站,规范管理。

30.城改办职责:协调抓好城改项目建设,深入排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31.城投公司职责:抓好美丽乡村、杨陵街道办中心社区等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顺利进展。

32.检察院职责:提高办案效率,本着“两基本”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原则,依法快捕快诉。

33.法院职责:充分发挥调节、保护、规范经济活动的职能作用,提高审判效率,注重审判实效,重点审理好扰乱经济发展环境和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

34.区国税、地税、工商、质监分局和供电局职责:加强效能建设,简化审批程序,为产业发展和城乡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优质服务,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展。

(四)宣传普法工作组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司法局、区政府网站

职责任务:

1.深入宣传建设环境集中整治,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宣传重点工程建设的重要性以及区委、区政府开展建设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决心,宣传征地、拆迁、补偿等政策法规,争取群众对重点工程建设的理解支持,促进重点项目建设。

2.通过电视、报刊、网站、政务微博等,大力宣传各部门开展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工作亮点和成效,大力宣传政法各部门在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严重暴力犯罪活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宣传打击各类经济犯罪,依法审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为全区建设发展保驾护航的工作成效。

3.深化“法治杨凌”建设,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法律六进”活动,宣传重大项目方面涉及的法律法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就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提供法律援助,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五)现场处置组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主要单位:各镇办、相关责任单位

职责任务:

对发生恶意阻工、封门堵路、强占工地、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等阻挠重点项目建设的不法行为,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依法进行处置,对事端挑头人依法打击处理,确保事态不扩大,矛盾不激化。

(六)督导检查组

牵头单位:区纪委

主要单位:组织部、政法委、督查考核办

1.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暗访抽查等形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处理。

2.负责检查、督促各镇办、成员单位以及承担重点项目建设的部门和单位落实建设环境整治工作措施,完成工作任务。

3.制定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4.严肃查处阻挠重点项目建设的“保护伞”、“地头蛇”,对参与、支持、操纵违法活动的农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对由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而引发的聚集上访、非正常上访事件进行彻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从严查办损害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

(七)综合信息组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主要单位:政府办、法制局

职责任务:

1.负责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各类综合文字材料,组织、筹备各类会议。

2.联系各工作组联络员,收集汇总各工作组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各工作组、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四、活动开展期限

2014年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开展期限为全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坚持工作例会制度,夯实工作责任。要把抓建设环境整治与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改进作风,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服务效能。要强化日常监管,项目包抓领导和责任人要经常深入企业和项目建设现场,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推动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每周将工作情况上报工作组,由各工作组每半月汇总上报至综合信息组,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各工作组、镇办、部门之间要灵通信息,以便在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处置。各责任部门工作方案、联络员姓名电话经由各工作组于4月25日前报集中整治办公室。

(三)狠抓长效管理。各部门要把集中整治工作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和完善以管理为基础、打击为重点、标本兼治的长效工作机制,促使集中整治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建设环境整治举报投诉和快速反应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发现问题跟踪查处。区整治办、督查考核办、监察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对重点建设项目严格考核,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联络员:袁博 18710545405

电 话:87012237(传真)

地 址:杨陵区委政法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