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整治组发〔2013〕1号
杨陵区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杨陵区2013年建设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根据示范区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示范区2013年建设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杨整治组发〔20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的《杨陵区2013年建设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陵区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3年4月23日
杨陵区2013年建设环境
“突出问题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安排部署,自今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开展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并将今年确定为“突出问题整治年”,结合实际,现制定我区2013年建设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目的,以严厉打击严重扰乱破坏经济建设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紧紧围绕杨陵区经济发展大局和重点项目建设,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阻工扰工、封门堵路、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着力排查化解经济建设领域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解决一批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使全区投资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社会治安环境根本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明显提高,社会正气得到弘扬,为打造“最佳投资环境、最佳人居环境”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摸排。对2013年示范区122个重点建设项目和杨陵区71个重点建设项目(杨办发〔2013〕10号文件)逐一进行摸排,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重点项目和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
(二)严厉打击。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打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强揽工程、恶意阻工、封门堵路、强买强卖等致使工程建设无法正常进行的违法行为。
(三)依法查处。依法查处因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医患纠纷、意外伤亡事故纠纷等引起的聚集上访、非正常访、越级上访等违法行为,对事端挑头人坚决予以打击。
(四)重点查办。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参与、支持、操纵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曝光并问责处理,从严查办损害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
(五)加强宣传。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浓厚的社会氛围,全面推进平安杨陵和法治杨陵建设。
三、组织领导
为落实责任,促进工作,调整杨陵区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组长:张启东
组长:蒋展宏
副 组 长:李圣玉、李仓成、王勇林、段永宏、邓毅伟、
马克强、杨满卫、周梅青、曹亚岐
成员:各镇办,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杨陵区2013年重点建设项目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段永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组长由区级分管领导担任,工作组联络员由牵头单位1名工作人员担任。
(一)社会治安整治组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组长:段永宏
副 组 长:马克强、曹亚岐
成员:李显儒、许新昌、崔建斌、史伟利
职责任务:
1、严厉打击恶意阻工、封门堵路等致使工程建设无法正常开展的行为;打击破坏、盗窃、抢夺工程建设材料、设备和已建成的工程设施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建设领域和生产经营场所中“抢占工地、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打击在建设领域和生产经营场所中强行索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等敲诈勒索犯罪行为。
2、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建筑工地、砂石市场、集贸市场、运输、娱乐服务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活动的行业、部位和场所的清理摸排,充分收集和掌握涉案团伙的违法犯罪证据。认真组织开展“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建筑工地、新建小区、集贸市场、娱乐服务等领域和场所的“行霸”、“市霸”、“沙霸”等欺行霸市行为,彻底摧毁涉及经济建设领域犯罪团伙的组织体系。
3、健全完善“三见警”巡防模式和网格化巡逻工作,着重打击“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
4、开展交通“大整顿”行动。加强对“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有效治理,宣传教育行人遵守交通法规。加强对货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的交通秩序和渣土车的违法整治行动。加大查纠交通违章力度,对摩托车和机动三轮车牌照办理及违章处理开展规范化、人性化服务,努力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确保四项指标全面下降。
5、全面开展消防“大检查”专项行动和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切实加强消防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加强岗位练兵和灭火救援演练工作,确保辖区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
6、依法快捕快诉,从快处理影响和破坏建设发展环境的各类案件。
(二)产业发展项目保障组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杨陵区2013年产业化类、农业和农村类建设项目责任部门(各镇办,农工部、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交通局、住建局、水务局、农林局、中小企业局、科技局、卫生局、市政局、安监局、招商一局、招商二局、工业园区办、农业园区办、畜牧局、供销社、城投公司、法院、检察院、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供电局)
组长:李仓成
副 组 长:杨满卫
成员: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三)城乡建设项目保障组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杨陵区2013年社会事业类、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责任部门(各镇办,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交通局、住建局、中小企业局、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局、计生局、审计局、市政局、安监局、信访局、文体局、城改办、城投公司、法院、检察院、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供电局)
组长:曹亚岐
副 组 长:周梅青
成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产业发展项目保障组和城乡建设项目保障组成员职责任务:
(一)共性任务
各镇办、各成员单位以及承担重点项目建设的部门和单位,按照“属地管理”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效能建设,简化审批办理程序,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责任制,为建设项目提供贴心周到的服务。要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深入排查化解涉及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矛盾纠纷,对需要多部门联动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一旦发生恶意阻工、封门堵路、抢占工地、强揽工程等不法行为,牵头部门、行业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工程建设正常进行。同时,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切实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等工作,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个性任务
1、揉谷镇职责:抓好揉谷中心社区等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妥善协调辖区内区上其他重点建设项目遇到的有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2、五泉镇职责:抓好五泉镇民俗文化旅游、安置小区二三期、供热、供水、道路等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妥善协调辖区内区上其他重点建设项目遇到的有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3、大寨镇职责:抓好大寨中心社区等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妥善协调辖区内区上其他重点建设项目遇到的有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4、杨陵街道办职责:抓好姚安家园、下代村、付家庄村城改、市民中心、杨陵街道办中心社区等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妥善协调辖区内区上其他重点建设项目遇到的有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5、李台街道办职责:抓好辖区范围内示范区和区重点建设项目服务工作,及时妥善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6、区委农工部职责:抓好田园农庄(农村新型社区)等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7、区发改局职责:协调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强化项目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职能,集中开展项目巡查,及时调处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环节中存在的矛盾纠纷,确保建设环境规范、有序、健康。
8、区财政局、水务局职责:抓好农田水利、韦河、漆水河综合整治、节水项目、饮水工程等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9、区民政局职责:抓好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10、区人社局职责:负责做好劳动用工信息宣传、社会保障、就业培训指导等与重点项目建设联系紧密的配套服务工作,发挥劳动监察职能,防止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11、区国土局职责:成立征地拆迁领域的专业调解组织,组织开展征地、补偿、安置和非法占地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做好土地资源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12、区住建局职责:深入开展重点项目、工程建设领域内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不稳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3、区交通局职责:强化项目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职能,抓好农村道路建设项目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建设顺利进展。
14、区农林局、农业园区办职责:深入开展涉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妥善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15、区中小企业局职责:负责做好中小企业重点项目的项目审批、用地征迁、资金扶持等协调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已建成投产企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不稳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6、区教育局职责:负责抓好城西中学、3所幼儿园、3所学校运动场等学校项目建设工作,妥善处理施工期间学生的周转安置工作,及时排查并解决好施工与教学之间的矛盾纠纷,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7、区文体局职责:抓好揉谷镇、五泉镇文体活动中心等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18、区科技局职责:抓好农业科技推广和职业农民培训,做好三农融合服务工作。
19、区卫生局职责:加强卫生系统服务管理,抓好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及时妥善协调处理医患矛盾纠纷。
20、区计生局职责:抓好五泉镇计生服务站建设项目,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建设顺利进展。
21、区审计局职能:抓好对在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规范。
22、区市政局职责:抓好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依法对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环境实施市政监察管理,处理项目建设中的违规、违章行为。
23、区安监局职责:抓好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全区无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4、区招商一局、招商二局职责:做好投资建设环境宣传推介,抓好入区招商引资项目相关服务手续办理,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建设顺利进展。
25、区工业园区办职责:认真做好园区在建企业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协助办理,及时妥善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问题,加强群众宣传教育,抓好建设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在建企业能够正常顺利建成投产。
26、区畜牧局职责:加强效能建设,简化审批程序,为产业化类相关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服务。
27、区信访局职责:妥善处理涉及项目建设领域内的信访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28、区供销社职责:对全区废品收购站进行整顿清理,取缔一批影响城乡环境卫生的废品收购站,规范管理。
29、区城改办职责:协调抓好城改项目建设,深入排查妥善化解因拆迁安置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30、城投公司职责:抓好田园农庄、市民中心、杨陵街道办中心社区等建设项目,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建设顺利进展。
31、区检察院职责:提高办案效率,本着“两基本(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原则,依法快捕快诉。
32、区法院职责:充分发挥调节、保护、规范经济活动的职能作用,提高审判效率,注重审判实效,重点审理好扰乱经济发展环境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
33、区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职责:加强效能建设,简化审批程序,为产业发展和城乡重点建设项目提供相关服务。
34、供电局职责:加强效能建设,简化审批程序,为产业发展和城乡重点建设项目及时挂接项目建设用电,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展。
(四)宣传普法工作组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司法局、区政府网站
组长:王勇林
副 组 长:马驰、党建农
职责任务:
区委宣传部职责:
1、深入宣传建设环境集中整治,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宣传重点工程建设的重要性以及区委、区政府开展建设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信心和决心,宣传征地、拆迁、补偿等政策法规,争取群众对重点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促进重点工程建设企业依法开发建设。
2、通过电视、报刊、政府网站、广播等,大力宣传全区各部门开展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工作亮点和成效,大力宣传政法各部门在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严重暴力犯罪活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宣传打击各类经济犯罪,依法审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为全区建设发展保驾护航的工作成效。
区司法局职责:
1、宣传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中涉及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劳动保险、招投标以及相关诉讼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集中摸排、化解重点工程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参与解决重大建设项目中信访问题的调解工作,就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为企业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2、加强平安杨陵和法治杨陵宣传,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法律六进”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五)现场处置组
牵头单位:区政府
主要单位:各镇办、公安分局、相关责任单位
组长:蒋展宏
副 组 长:李仓成、马克强、杨满卫、周梅青、曹亚岐
职责任务:对发生恶意阻工、封门堵路等致使工程建设无法正常开展的行为,破坏、盗窃、抢夺工程建设材料、设备和已建成的工程设施等违法行为,在建设领域和生产经营场所中“抢占工地、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在建设领域和生产经营场所中强行索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等敲诈勒索犯罪行为,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依法进行处置,对事端挑头人依法打击处理,确保事态不扩大,矛盾不激化。
(六)督导检查组
牵头单位:区纪委
主要单位:组织部、政法委、督查考核办
组长:李圣玉
副 组 长:王涛、郭玉荣、成橙、许新昌
职责任务:
区委政法委、督查考核办职责:
1、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暗访等形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处理。
2、负责检查、督促各镇办、成员单位以及承担重点项目建设的部门和单位落实建设环境整治工作措施,完成工作任务。
3、制定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区纪委、组织部职责:
1、严肃查处阻挠重点项目建设的“保护伞”、“地头蛇”,对参与、支持、操纵违法活动的农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对由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而引发的聚集上访、非正常上访事件进行彻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从严查办损害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
(七)综合信息组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主要单位:政府办、法制局
组长:段永宏
副 组 长:蒋立虎、许新昌、陈涛
职责任务:
1、负责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各类综合文字材料,组织、筹备各类会议。
2、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3、联系各工作组联络员,收集汇总各工作组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各工作组、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四、实施步骤
2013年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分三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2日—4月30日)。各工作组分别召开会议,确定工作联络员,细化工作方案,分解任务到各部门,动员各部门积极开展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日—11月30日)。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各工作组要经常检查指导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各工作组每半月向集中整治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三)总结评比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工作组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汇总整理,上报集中整治办公室综合信息组。集中整治办公室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测评,结合部门工作情况,对各责任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责任考核。适时召开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大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因环境建设问题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是区委、区政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平安杨陵、法治杨陵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镇办、各单位要坚持“一把手总负责、亲自抓”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例会制,每半月组织在建企业、项目单位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落实包抓领导和责任人。要强化日常监管,特别是联系包抓各重点项目建设的部门领导要带头定期深入企业,认真了解情况,及时反馈线索,遇到矛盾和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处理,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各部门联络员姓名电话要及时上报各工作组,各工作组联络员姓名电话、任务细化方案于4月27日前报综合信息组。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镇办、各部门具体实施方案经由工作组上报区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办公室综合信息组。各镇办、各部门工作情况每周上报工作组,各工作组每半月将工作情况上报至综合信息组,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以便在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处置。各工作组与各镇办、各部门之间要灵通信息,资源共享。
(三)狠抓长效管理。各镇办要通过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既要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更要建立和完善以管理为基础,打击为重点的长效工作机制,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各部门要把集中整治工作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总结工作经验,汲取好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建立建设环境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促使集中整治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严格督查考核。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环境举报投诉制度和快速反应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区督查考核办要将各部门建设环境整治工作作为考核重点,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行政责任追究。
附:
综合信息组办公地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地址:杨陵区委政法委办公室
电话:029-87012237
邮箱:yanglingqwzfw@163.com
联络员:段有为1399185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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