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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来源: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6-05-19 10:50

一、事项概述 

1、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办理单位:杨陵区环境保护局 

3、承诺时限:1.报告书30个工作日:(报审稿)25个工作日、(报批稿)5个工作日。2.报告表20个工作日:(报审稿)15个工作日、(报批稿)5个工作日。3.登记表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三、办理程序 

1、经受理人员预审后,申报材料两项齐全合法,予以接纳受理; 

2、经杨陵区区环保局主管局长审批盖章后办结。 

四、前置条件 

1、项目已在杨陵区发改局立项或备案; 

五、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一式四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技术评审会申报表一式两份。 

六、备注事项: 

报告书(表)分两次受理,分别为:1.报审稿受理后,环保局组织研发技术评审会;2.环评单位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将报批稿再次报到区环保局予以受理,环保局核实后无误予以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