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办发〔2018〕23号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开展餐饮业铁腕治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改善我区空气质量,根据《杨陵区2018年铁腕治霾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任务》和全区餐饮业铁腕治霾专题会议精神,现就扎实做好餐饮业铁腕治霾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严格按照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标准和要求,强化宣传动员,集中人力,采取教育引导和严格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以实施餐饮业清洁能源替换工程为重点,扎实开展餐饮经营单位煤改电改气、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拆除餐饮单位、食品小作坊剩余燃煤设施等工作,全面完成餐饮禁燃区建设任务。
二、整治任务及分工
食药监分局:拆除餐饮单位、食品小作坊燃煤设施(5月底前完成);城区餐饮单位(四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6月底前);城区餐饮单位清洁能源替换(12月底前完成)。
区环保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油烟净化设施安装(6月底前完成)。
区工信局:工业企业、宾馆食堂油烟净化设施安装(6月底前完成)。
各镇办:辖区农村餐饮单位(四类)油烟净化器安装及餐饮单位清洁能源替换(6月底前)。
三、整治措施
(一)广泛宣传。4月上旬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整治氛围。食药监分局和区环保局联合印发整治公告,各单位组织宣传车上街宣传,开展网上、媒体宣传,入户发放宣传单,加强对经营户的教育引导,形成有效互动局面。
(二)集中整治。从4月中旬开始,各牵头单位集中人力扎实开展排查整治。逐店下发通知,签订承诺书,督促经营户在规定时间内自主更换清洁能源及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拆除燃煤设施。
(三)联合执法。对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改造的经营户,将由环保部门牵头,联合公安、食药监、安监、城管、水务、电力、消防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采取强制措施,停业整顿,必要时由供水供电、住建部门和物业公司断水断电。对整治期间依然出店经营且使用燃煤设施的经营户进行重点取缔。对阻挠执法、拒不配合整治工作、撕毁封条等违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严厉打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杨陵区餐饮业煤改气改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副区长魏争谋任组长,区环保局、食药监分局、安监局、城管分局、公安分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住建局、工信局、消防大队、自来水公司、电力局、各镇办分管领导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织、联合执法两个工作组。宣传组织工作组由食药监分局牵头负责,各责任单位参与,主要负责宣传和整治工作;联合执法组工作组由环保局牵头,公安、食药、安监、城管、水务、电力、消防及各镇办等单位参加,主要负责对经教育引导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改造任务的经营户进行集中联合执法。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责任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5月11日前将人员名单报区食药分局。在整治工作中,各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围绕督促整改、联合执法,密切协作配合。需要联合执法时,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形成强大合力,不得推诿扯皮。
(三)加强技术指导。环保、安监部门对当前餐饮单位正在使用的或可以选用的清洁能源进行检查评估,提出清洁能源更换的建议和安全使用要求,供经营户选择和安全使用。区环保局要在4月底前兑现2017年小作坊燃煤锅炉拆除和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补助资金,落实大气污染治理扶持政策,为新一轮整治奠定良好群众基础。
(四)加强信息上报。区整治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吸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各责任单位每十天向领导小组上报一次工作进度。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汇报,确保相关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附件:杨陵区餐饮业煤改气改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附件
杨陵区餐饮业煤改气改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魏争谋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峰区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李斌区食药监分局副局长
杨博区安监局副局长
吴岁康区城管分局副局长
霍建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员:邓屹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罗雪春区工信局副局长
冯宇博区消防大队队长
肖飞新华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牛庆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张锦锋五泉镇人大主席
郑丽丽揉谷镇组织委员
徐战新大寨街道办副主任
李永涛李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陈党辉杨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