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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将14万城乡居民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大病保险让百姓看病不再为钱发愁

来源:杨凌时讯 发布时间:2015-10-09 14:19

  人们常说,辛辛苦苦三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说的就是得不起大病,一个家庭一旦有人得了大病,就有可能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近日,示范区出台了《杨凌示范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今后这样的问题将会得到极大地改善。 

  根据规定,凡在杨凌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因病住院,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后,应由个人自付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费用超过8000元以上部分,可以再次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比例为8000元—3万元,按50%报销,3万元—10万元,按70%报销,10万元以上,按90%报销。目前,杨凌已将全区142888人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和社会事业局通过招标确定了中国人寿杨陵支公司承办全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兑付,由杨陵区大病办负责全区大病保险日常监管工作。9月24日,已首次兑现了5名大病患者的保险赔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