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12月18日15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信访件12件,目前已办结8件,现将3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受理编号 |
1 | 杨陵街道南庄村大唐热电噪音很大,大烟囱每天排放白烟对人体有害,每天附近居民的窗户上都是一层灰。2018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目前还有四五十户未搬迁,村里目前到处都是之前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倾倒的生活垃圾,无人清理。 | 杨陵区 | 1.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设备噪声”问题,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核查,问题不属实。大唐杨凌热电公司(原名为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2012年取得原环境保护部《关于陕西华电杨凌热电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2〕314号),2018年9月取得原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新建项目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的批复》(陕环批复〔2018〕433号)。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要求,该公司在化水岛机力冷却塔北侧设置长25.55米、高4米的隔声吸声屏障,在北厂界设置长96米、高5米的隔声吸声屏障,并于2018年9月30日通过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对该公司新建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在日常运行过程中,该公司按照环评文件要求每季度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2019年以来公司东、南、西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北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为进一步降低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2021年8月份,该公司分别在1号炉A一次风机和A送风机入口风道处加装了隔音板装置,并于对改造后的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华信监字〔2021〕第08054号)。2.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大烟囱每天排放白烟对人体有害”问题,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核查,问题不属实。群众反映的大烟囱为大唐杨凌热电公司空冷塔,反映的白烟为水蒸气。按照排污许可证及自行监测方案要求,企业定期开展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监测、在线设备比对检测,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监测结果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要求,大气污染物检测结果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标准限值。12月14日,杨陵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现场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1#、2#机组正在运行,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外的路面环境卫生整洁,均未发现问题。通过查阅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企业自行监测报告、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方案资料,结果显示,企业2021年前三季度厂界噪声检测报告和废气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自行监测报告及在线比对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现场调阅查阅企业的清扫和扫水台账,每天企业清扫厂内3次,场外1次;洒水每天2到3次。3.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南庄村拆迁”问题,杨陵区政府、示范区房征办进行了核查,问题不属实。2012年,原环境保护部在《关于陕西华电杨凌热电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2〕314号)中明确,对杨凌热电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空冷塔环境防护距离500米内村民进行完全搬迁安置,其中涉及南庄村搬迁安置群众共360户。按照杨陵区政府关于杨凌热,电上大压小新建项目控制范围内居民搬迁工作承诺函(杨政函〔2016〕14号),杨陵区政府已于2019年4月底完成了“上大压小”项目500米范围内南庄村360户群众搬迁任务(实际搬迁安置400户),相关群众分别安置在杨村中心社区、邰东社区、邰南社区、常乐园小区。在拆迁安置工作任务完成后,杨陵区政府对剩余住户按照“凡意愿拆迁并达成协议的,每达成协议一户拆迁一户”的原则进行拆迁,2019年5月至今签订协议并搬迁安置15户(其中2021年搬迁安置5户),实际居住的32户群众因未达成协议,尚未拆迁安置。4.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建筑垃圾堆积”问题,杨陵区政府、示范区房征办进行了核查,问题不属实。南庄村连片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村西边堆放的建筑垃圾是近期刚拆迁的居民房屋垃圾,已按要求全部覆盖绿网,待连片拆除完成后,及时予以清理。目前,尚未搬迁的群众生活出行道路、用水用电等正常生活生产所需基础设施完备齐全。 | 不属实 | 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设备噪声”问题,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于12月13日、16日两次对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厂界噪声及南庄村噪声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企业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南庄村噪声敏感点夜间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个别时间段监测值达到了1类功能区排放限值。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大烟囱每天排放白烟对人体有害”问题,12月14日,杨陵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现场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1#、2#机组正在运行,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外的路面环境卫生整洁,均未发现问题。通过查阅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企业自行监测报告、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方案资料,结果显示,企业2021年前三季度厂界噪声检测报告和废气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自行监测报告及在线比对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现场调阅查阅企业的清扫和扫水台账,每天企业清扫厂内3次,场外1次;洒水每天2到3次。针对信访问题,下一步示范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督促杨凌热电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维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督促杨凌热电公司加大厂区道路保洁力度和频次,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三是督促杨凌热电公司按照自行监测工作方案,定期开展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 D2SN202112120041 |
2 | 杨凌区李台街道办南庄村,中国华电热力发电厂噪音大,村子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都堆在村子里。 | 杨陵区 | 1.针对信访件反映的“中国华电热力发电厂噪音大”问题与D2SN202112120041号信访件反映的“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噪声大”为同一问题,具体查办及整改措施见D2SN202112120041号信访件办理情况。2.针对信访件反映的“拆迁建筑垃圾堆在村子里”问题与D2SN202112120041号信访件反映的“建筑垃圾堆积”为同一问题,具体查办及整改措施见D2SN202112120041号信访件办理情况。 | 不属实 | 具体查办及整改措施同D2SN202112120041号信访件办理情况一致。 | D2SN202112120070 |
3 | 杨凌示范区李台街道办南庄村,中国华电厂燃煤产生粉尘污染。因发电厂的污染,环评要求电厂周围500米住户要进行拆迁,但目前还有几十户未拆迁。 | 杨陵区 | 1.针对信访件反映的“燃煤粉尘污染”问题,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核查,问题不属实。具体查处情况见D2SN202112120041号信访件“大烟囱每天排放白烟对人体有害”问题办理结果。2.针对信访件反映的“还有几十户未拆迁”问题同D2SN202112120041号信访件“南庄村拆迁”为同一问题,具体查办及整改措施见D2SN202112120041号信访件办理情况。 | 不属实 | 具体查办及整改措施同D2SN202112120041号信访件办理情况一致。 | D2SN202112130005 |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